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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前:税务历史遗留问题应尽早解决

作者:税务律师发布时间:2013/3/23 22:04:51阅读:

    税务稽查力度日增 上市公司“税变”随时触发(之一)

    2011年06月14日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明徽     广州税务律师网  

企业上市通常会遇到的税务问题除了与上市重组相关的税务处理以外,还有一些常见的税务遗留问题。有关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企业进行股份改制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争议,以前年度税款的未缴少缴或缓缴,一些减免税的取得和批准不规范,过于激进的税务筹划安排(如将利润留在海外离岸公司)等情况较为常见。

  部分民营企业在上市前的利润分配过程中,存在欠税逃税的现象,但各省市对此部分的税款追缴态度却有所不一。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中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但部分省市并未强制要求企业缴纳该部分税款。

  以昨日上会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公司为例,其所在辖区就未对该部分个人所得税税款进行征收。瑞和建筑在其招股书中披露,2009年瑞和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1.21亿,以2.03:1的比例折合股本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由于在公司整体改制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未见实施细则,公司整体变更时相关自然人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介平承诺,如果监管部门提出相关要求,将就瑞和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瑞和股份公司之事宜缴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滞纳金或罚款。

  与瑞和建筑此类监管部门未提出缴税要求的公司相比,部分民营企业在面对税务部门追缴税款时,还存在刻意拖欠的现象。2003年江苏东光从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公司以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转增公司股本2000万股,同时董事长沈建平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按每股1.96元的价格增加公司股本510万股。而公司高管在上述两次变更中均未缴纳分文税款。直到2010年江苏东光即将上发审委过会,才向当地地税局提交了《关于请求缓交个人所得税请示》。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大的原则,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属于个人部分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按20%的比例追缴税款。而江苏东光在2003年整体改制时获得的股份应缴纳多少税款,因各地税务部分对有限公司进行股份改制时净资产折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有不同认定,目前还不得而知。

  除了像江苏东光此类在企业整体改制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外,还存在其他一些税务问题,如企业的实际收入和报税的收入之间存在差距,或者仍与当地税务监管部门采取包税制,或是将企业利润留存在海外离岸公司以达到避税目的。对此,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历史遗留的税务问题,主要的解决方式还是补税。

  飞马国际(002210,股吧)曾披露,因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理解不透彻及存在偏差,造成2004年和2005年未正确申报纳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已向税务主管机关递交了补正后的纳税申报表,并缴纳了税款,发行人税务主管机关未对公司未正确申报纳税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天润曲轴(002283,股吧)于2009年8月21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此前公司本应在2004年即缴纳的增值税费,直到2007年才全部足额缴清,缓缴了3年;在公司缴清增值税后,当地地税局也出具证明,对天润曲轴缓缴税款的相关责任不予追究。

  业内人士建议,对于有上市预期的企业,应提前进行税务健康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引入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寻找解决方案,问题发现越早,解决的可能性越大,对上市的影响也越小。对历史遗留的税务风险,可能需要公司发行前的全体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负担全部潜在风险的责任。对一些不规范的税务优惠,应尽早进行沟通,取得规范的批准,同时应对未来进行合理税务筹划,防范税务风险,以防上市过程和上市后有类似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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