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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有望放宽

作者:税务律师发布时间:2013/3/23 22:01:19阅读:

税务稽查力度日增 上市公司“税变”随时触发(之二)

    2011年06月14日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明徽     广州税务律师网  

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需就评估增值缴纳个人所得税类似,企业以所持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时,同样需要就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不同的增发比例和支付方式,存在两种征税情况,即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最为典型的借壳案例基本都套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这样可以避免在借壳当期缴纳所得税,进而递延到未来减持时缴纳。上周五完成借壳的恒逸石化(000703,股吧)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在恒逸石化(原ST光华)的重组方案中,世纪光华将自身资产、负债悉数打包出售给原大股东河南汇诚投资,然后向恒逸石化包括恒逸集团在内的五位股东增发股份,购买所持有的恒逸石化100%股权,而河南汇诚再以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世纪光华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重组完成后,ST光华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生产和销售精对苯二甲酸(PTA)和聚酯纤维等产品。恒逸石化的重组方案满足了特殊性税务处理中“被收购股权达到75%以上比例,收购企业支付对价中股权支付额不低于收购价款的85%”等几大重要条件,如果公司提出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并获监管部门同意的话,则公司可以将税款递延缴纳。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大型国企上市往往采取完全免税的重组。例如,中国人寿、中国银行等将投资资产的评估增值形成的税款进行“税转股”。2009年,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将企业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2010年国税发《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4号公告),进一步解释了上述59号公告,并适当放宽了政策口径。

  鉴于上市公司重组业务的复杂性,在重大重组业务进行时,企业所得税是重大考虑因素。59号文的下发对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个利好,赋予纳税人可选择有利方式处理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问题的权利。若收购企业达到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求,则收购企业可在交易进行当期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暂时无需纳税,该税款将递延至收购企业再度转让已被收购企业股权时实现。

  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满足5个条件:重组业务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被收购股权达到75%以上比例;被收购企业在重组日12个月内依然保持原来的经营业务不变;收购企业支付对价中股权支付额不低于收购价款的85%;被收购企业的原股东取得股权后,自重组日12个月以内不允许转让获得的股份支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即使是特殊性税务处理,非股权支付额部分还是要确认所得并当期缴纳相应税款。

  就企业在股权交易中是否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对公司的影响,一位税务咨询专家用锦江股份(600754,股吧)重大资产重组案例作了解释:在该案例中,如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将使企业递延纳税金额接近10亿。2010年5月14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锦江股份以星级酒店业务资产与锦江酒店集团的“锦江之星”经济型酒店业务资产进行置换,以达到专业经营的目的。在该案例中,锦江酒店集团股权支付比例为89%,收购资产达到锦江股份的95.32%。因此,锦江股份和锦江酒店集团的资产重组行为符合59号文件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业内人士测算,如果锦江股份的重组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重组双方需要当期交纳企业所得税税款9.3亿元。

  研究2008-2010年上市公司的重组可见,企业重组往往因为股权支付比例达不到85%或者被收购股权达不到75%以上比例而无法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4号公告对59号文做出了进一步解释,并在部分条款上放宽了口径。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适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案例较少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因为特殊性税务处理的5项条件较难达到;二是在申报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过程中需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成本,一些纳税金额并不大的企业考虑到成本因素,还是会采纳一般性税务处理。

  翻查上市公司重组案例,股权支付额达不到比例的确实很多,大量上市公司重组不能适用59号文件。业内人士猜测,2010年初中央领导讲话要求财税政策支持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可能是4号公告放宽政策口径的背景,通过放宽政策,增强政策的实用性。由于此类重组大部分都是股权支付,意味着转让资产、股权的企业没有“纳税必要资金”,或者需要筹措重组纳税资金,才能使得重组业务得以进行,企业因此增加了筹资成本,可能使得重组不能继续。因此,为了使税收不干扰经济决策,实现税收上的中性,可以给予递延纳税的特殊重组待遇。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的税务环境变化较大,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变动的影响,不排除在未来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使用范围有进一步放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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